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9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2016、2017级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同一县(区)辖区内。
二、办理程序
6月30日至7月31日,申请贷款学生(无论首贷还是续贷)均携带以下材料到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A4手写);
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一式两份、该表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不包括高校,不需要学校签署审查意见或盖章)。
三、注意事项
1. 续贷学生(指第2次贷款及以上)务必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在“贷款申请”功能中发起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不少于100字),凡内容不实或不符合填写要求导致贷款遭拒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外省籍学生按照当地资助中心的要求办理和续贷。
3.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如下(请告知外省申请贷款学生使用):
①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渭南分行营业部
②户名:渭南师范学院
③账号:61001640032052502601
四、报送材料
1.陕西籍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A4、填好后打印一式两份)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盖章后返还学生。
2.外省籍学生:持《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A4、填好后打印一式一份)回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业务,该表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不盖章。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22日。
学生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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