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二、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不加封面。
三、提供教务系统中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四、疫情期间,请学院通知学生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即可,由学院一式两份打印提交纸质版,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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