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23年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拟聘人员中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岗位聘用,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有关规定,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得分
备注
1
郝媛媛
女
1996-01-01
70.00
85.70
76.28
自愿放弃
2
谭凤娥
1997-08-13
64.00
86.59
73.04
按规定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2至7月26日
公示期间举报投诉电话:0913—2133003(学生工作部)
0913-2133950(纪委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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