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辅导员中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的公 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以及《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23〕52号)文件精神,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辅导员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进行了审核,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
学 院 名 称
姓 名
审查结果
教育科学学院
王浩龙
通过
李聿乔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 晶
人文学院
王乐靖
张立夏
孙丽诗
外国语学院
姜晥迪
杜相宜
数学与统计学院
马 岩
晏小雪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李雪荣
张静雯
韦嘉豪
化学与材料学院
张 静
吴 亮
计算机学院
黄佳佩
王咿卜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宋 佳
音乐学院
李若萌
体育学院
李欣泽
美术学院
张有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学工部5115办公室)反映,电话:0913—2133003。
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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