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我校学生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以及参加社会活动中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奖励28名,6000元/人,奖励总金额为16.8万元。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活动,集体观念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6.评定范围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4年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积分排名须在本专业同年级前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体育、艺术专业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大学英语四级可参照学校四级标准执行),在学术研究、科研创作、技术创新、道德风尚等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特殊表现的学生综合积分排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8.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9.综合素质优秀,在学生中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年度内考试成绩低于75分(含选修课);
四、申请程序和评定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条件择优推荐,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
3.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在学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名额分配
学 院
名 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电气工程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
计算机学院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传媒学院
莫斯科艺术学院
六、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结果须在各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2、《“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获奖学生汇总表》须从学生工作部官网下载并认真填写。
3、各二级学院须于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书、学院推荐书、申请表、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个人成绩单、综合成绩排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以及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公示文件,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联系人:欧佳琪
电 话:0913-2133003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2025年“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渭南师范学院2025年“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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