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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10-22来源: 作者:关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以及《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23〕52号)文件精神,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进行了审核,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


  所属学院

 

审查结果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晨

通过

教育科学学院

马彤

通过

教育科学学院

李旭君

通过

教育科学学院

王浩龙

通过

教育科学学院

梁林娟

通过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雯婕

通过

经济与管理学院

加博文

通过

人文学院

张立夏

通过

人文学院

周伯晓

通过

人文学院

畅盼盼

通过

外国语学院

介梦萌

通过

数学与统计学院

纪璐

通过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何陈爽

通过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席令仪

通过

化学与材料学院

沙丹

通过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郭毓昕

通过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朱忠盼

通过

音乐学院

穆甜

通过

体育学院

胡晋豫

通过

莫斯科艺术学院

严文迪

通过

莫斯科艺术学院

师艺园

通过

莫斯科艺术学院

李思凡

通过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程芮

通过


公示时间:20251022—20251025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学工部5115办公室)反映,电话:0913—2133003




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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