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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0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同一县(区)辖区内。

二、预申请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高校在读首次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贷款申请办理

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今年贷款办理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贷款时间:20217-9。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资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建立贷款学生信息台账

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按照年级、班级分别做好首贷、续贷学生的建档工作,按照本省生源、外省生源分别汇总,于622报送《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注意事项

1. 续贷学生(指第2次贷款及以上)务必于6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发起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不少于100字),凡内容不实或不符合填写要求导致贷款遭拒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各二级学院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收费标准证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计财处收费中心盖章,告知学生办理贷款时将此证明交给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力度,教育学生按照还款计划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收费标准证明

2.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3.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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