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陕教办〔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同一县(区)辖区内。各二级学院要将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申请范围,确保“应贷尽贷”。
二、贷款申请金额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最新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借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等内容。
三、贷款申请办理
(一)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高校在读首次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续贷学生也可以通过远程续贷方式办理续贷申请,具体可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续贷声明字数不得少于200字,内容须包含贷款学生在校表现、续贷申请、诚信还款承诺三部分。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三)学生办理贷款时间
2024年7月15日开始办理,原则上2024年9月15日结束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可咨询生源所在县(区)资助中心。
四、建立贷款学生信息台账
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按照年级、班级分别做好首贷、续贷学生的建档工作,按照本省生源、外省生源分别汇总,于7月8日前报送《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向有需求的首贷学生提供《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收费标准证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计财处收费中心盖章,告知学生办理贷款时将此证明交给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各二级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务必将相关政策与办理流程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顺利获得贷款。
3.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牢记本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1年内至少登录2次。若密码忘记,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完成密码重置,或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重置密码,或拨打95593重置密码。
4.各二级学院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助学贷款全过程,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阶段宣讲金融知识和征信知识。积极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案例宣传、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倡导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实现资助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目标。要重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还款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要推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征信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普法防骗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推动形成崇俭据奢的校园风气和氛围。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收费标准证明
2.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3.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统计表
学生处
2024年7月2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网上信息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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