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二、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 A4纸书写一页,不加封面,一式两份(第二份可复印)。
三、提供教务系统中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四、所有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学生处
2022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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