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二、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 A4纸书写一页,不加封面,一式两份(注意书写工整,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涂改,不能少于一页,第二份可复印)。
三、提供教务系统中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四、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助学帮教”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丰泽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