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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15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经积极联系,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今年继续在我校捐资设立“福慧奖学金”,旨在奖励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现就我校2018年度“福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4.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奖助学金项目

1.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金额为10万。

2. 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共计50名。奖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受助学生须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无成绩不及格,并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 所有2014级、2015级、2016级原受助学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福慧奖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1)和《2018年“福慧奖学金”中期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3. 2017级新受助学生必须填写《2018年“福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个人书面申请书(A4纸张,黑色,手写)、上学期学习成绩单(A4纸张打印并盖章),一式两份。

4. 各院(部)新推荐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必须在院(部)内进行公示,提交公示现场打印版照片及电子版,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对所有受助学生进行年度中期考核,对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根据各院(部)名额分配情况实行末尾淘汰或差额替补。

6. 各院(部)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查新评选受助学生的申报材料,做好其他年级学生的中期考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

7. 各院(部)将相关材料于323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逾期或未按照要求上报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名额分配

根据福慧基金会规定,结合我校各二级学院新生人数,现将2018年福慧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2014

2015

2016

2017

合计

原受助学生数

原受助学生数

原受助学生数

需推荐学生数

总受助学生数(人)

人文学院

0

2

2

1

5

教育科学学院

0

1

1

1

3

外国语学院

0

1

1

1

3

丝绸之路艺术学院

2

5

5

4

16

数理学院

0

1

1

1

3

化学与材料学院、农商学院

0

1

1

1

3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学院

0

1

1

1

3

东盟博仁财经学院

1

2

2

2

7

体育学院

2

1

1

1

5

莫斯科艺术学院

0

0

0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0

1

1

合计

5

15

15

15

50

              学生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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