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一式两份。
二、各院(部)组织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一式两份(第二份可复印)。
三、提交学生个人成绩单两份。
四、所有受助材料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工整书写,纸张规格统一为A4。以院(部)为单位,4月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8年3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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