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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的通知

日期:2018-03-27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一式两份。

二、各院(部)组织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一式两份(第二份可复印)。

三、提交学生个人成绩单两份。

四、所有受助材料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工整书写,纸张规格统一为A4。以院(部)为单位,4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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