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现需报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等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一式两份。
二、各院(部)组织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思想汇报, A4纸书写一页,不加封面,一式两份(第二份可复印)。
三、提交学生个人成绩单两份,加盖院(部)公章。
四、所有材料于5月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9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圆贫困学子大学梦”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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