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2号)精神,不断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全面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现就开展我校2019年“诚信教育主题月”等资助育人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积极创新形式,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每年5月份是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学校连续多年以“诚实守信”为主题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二级学院(部)5月份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主题班会、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二级学院(部)在此期间至少制作宣传展板2张,每班组织主题班会1次,同时结合学生专业实际开展1项特色主题活动,并将开展各类活动的图片等过程资料汇总整理,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育人模式。
2.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典型宣传表彰、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以能力提升为关键,科学设置岗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二级学院(部)遴选若干名优秀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代表,组织他们在全体学生中开展长期性的感恩励志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假期回家乡、回母校积极广泛宣传中、省资助政策与学校资助工作成绩,激励广大学生感恩国家、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3.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二级学院(部)要通过横幅、展板、宣传栏、微信、QQ等形式,鼓励受助大学生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服务、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的记录由二级学院(部)按学期汇总并存档,报学生处备份。
二、高度重视,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充实资助育人途径,提高资助育人实效
1.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紧密结合起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结合学生专业特点,通过开展一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相结合,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迈进。
2. 二级学院(部)要将资助育人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及时的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育人品牌,并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资助育人活动的总结与具体活动开展过程照片视频等记录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结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的内容,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
学生处
2019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