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客观认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安排
1.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9月10日至9月18日)。各学院成立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并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宣讲政策,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2.学生申请(9月10日至9月18日)。学生填写提交《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024版)》(附件2),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负责。参评学生向评议小组提交手写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参与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及学院审核公示(9月19日至9月29日)。学院应组织评议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渭师院学〔2019〕81号)文件精神,明确评议对象、评议要求和评议流程。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按照认定办法及规定进行认真评议,并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3),初步确定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及认定顺序,并在班级范围进行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4.材料上报(9月30日至10月9日)。各学院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024版)》(附件2)、《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3)、《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附件4)及《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5)、公示照片及评审报告,一式一份,经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9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4年认定材料”发送至WNUzizhu@126.com。
二、工作要求
1.掌握政策,科学认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工作开展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老师认真学习《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资助政策,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申报工作。
2.广泛宣传,人人知晓。各班需召开主题班会,将此次认定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向学生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填报家庭各项信息,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各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及时将2024年受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4.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高校每学年开展一次,通过本学年认定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
附件:
1.《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024版)》
3.《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4.《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5.《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生处
2024年9月10日
下一条:我校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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