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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受助学生综合鉴定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8-10-11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学校近期向基金会报送2017级、2016级、2015级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个人思想汇报。

三、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四、提供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102318时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学生处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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