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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及严禁学生校外住宿的通知

日期:2019-05-14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

5月5日,广西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通报,此次火灾中的7名遇难者、24名伤者为该校学生。我校为充分吸取此次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及严禁学生校外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学生安全问题,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橱窗、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我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和血的教训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外住宿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校外住宿行为。

二、开展督促排查,全面掌握信息

从即日起,各学院要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摸清学生校外住宿情况,做到不漏一名学生,不漏一个宿舍。对于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做好逐一登记和教育引导;对于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责令其于5月12日前搬回宿舍住宿;经辅导员劝说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搬回或形式上搬回但仍在校外住宿的,除学生自己承担校外住宿期间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外,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电话告知其家长学生情况。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学生校外住宿排查情况(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报学工部。

三、严格审批手续,建立学生档案

按照学校规定,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但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校外住宿的,要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同意并与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审批同意,报学工部审查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四、其他要求

在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同时,各学院也要对毕业班学生挂科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及时掌握可能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心理状态和真实想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稳定工作;对有摩托无驾照、牌照的学生做好《道路交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讲明违法的危害性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确保学生的顺利毕业和人身财产安全。

 

 

 

                                                 学工部(学生处)

    2019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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