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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受助学生综合鉴定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9-10-12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按照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要求,学校近期向基金会报送2018级、2017级、2016级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二、受助学生从学习、生活、思想、社会实践等方面撰写个人思想汇报。

三、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四、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102518时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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