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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新增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9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6号)精神及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新增退役复学学生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1. 资助对象:

    (一)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

    (二)本项资助与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享受。

  2. 资助标准: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情况,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享受每生每年3300元。分两学期发放。

  3. 报送材料

  4. 退役证书复印件

  5. 复学后学信网截图

  6. 增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7. 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相关工作,做好新增退役复学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务必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做到不漏一人。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增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8.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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